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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要點及規範說明

 

新建工程施工要點及規範說明

  • 總則

一般規定: 本工程有關建材料規格、品質強度配比、施工法等,除圖說上或建築技術規則各篇中另有規定者外,悉依本說明書之規定辦理。

圖說效力: 承包商應按接准工程設計圖說確實施工,凡圖上未說明而本規範有特別註明或為施工上所必需或慣例上應有之工作,承包商均應照作,不  得推諉或另外要加價。

實地勘察: 承包商顧估算前應先至工地查勘,對地形高低、地面標高、地下設施、士質鬆實、地上物遷移、運輸遠近、修邁架設、水電按裝及完工後之場地清理等,顧慮周全而後詳實估價。

材料檢驗: 工程上使用之材料,均應節合圖說之規定,如需送交檢驗機關檢驗時,承包商應負責送檢,其所需費用由承包商負擔。

申報查驗: 工程開工時應由承包商向該主管建築機關提出開工報告書。工程進行期間,承包商應將主要結構體分層分別先自行負責依圖樣確實檢查,並經主任技師簽章後,再請監造建築師查驗並依該地主管機關之規定報請堪驗後方得繼續施工。

  • 基礎工程

開挖士方:

  1. 承包商應按標示界線開挖士方,邊緣應以板椿支撐其他安全設備妥為支承,或做士壤自然安息角開挖,以防坍塌,否則發生意蛉事故概由承包商負責。
  2. 本工程採筏式基礎,實際開挖深度應為190公分高。原土回填後應分二至三次夯實,每次夯實之前需連續加水灌滿回填土。
  3. GL+-0高程認定乙方須提供現況相關剖面圖送審討論後定案。
  4. 地樑加深,或20CM厚雙層筋撐牆。要討論確認?
  5. 道路,水溝,室內等高程圖。要求送審確認。

災害防護: 承包商對基地附近之公共設施,如自來水管、電話電纜、瓦斯管等於開工前應詳細調查以免施工時破壞,此外對基地周圍之交通及公共排水溝等應維持其暢通,如有損毀應儘速修復。對工程期間有礙公共安全衛生等應法令規定妥設防護設施。

化糞池:  1. 乙方須提供化糞池流水坡度剖面圖,水溝縱向剖面圖送審討論。

         2. 化糞池於屋外時,要有基礎底座。(3000PSI,T=20CM,配筋3#@20)。進水管高程須高於出水管最少12CM。

         3. 安裝完成後需灌滿水,測試是否漏水,無問題才能封蓋。

         4. 選用FRP材質,需做護體牆,空隙填細砂,不能有尖銳石頭會穿破槽體。

搭架工程: 1.施工標準需符合勞安檢查標準。欄杆架有危險處必須馬上搭設。

 2.搭架工程施工前須就工地情況決定是否需要作吊架處理及垂直運孔道,吊架處理在臨接道路的工地有其方便之處。

 4. 因實品屋銷售,需要施作吊架,乙方須無條件配合。

 5. 垂直孔道的留設須視泥水工包數量決定,以便垂直運送材料,留設孔道的大小尚須考慮大型鋁門窗是否可以順暢的起吊。

  • 模板工程

     放樣: 1.大底PC完成時,放樣要有一整天時間可以查核,無誤後才能綁鋼筋

2.監工要繪製放樣圖,詳細尺寸圖,不斷查核。不可將放樣全推給工人,自己搞不清楚。如此,甲方要求更換工地主任。

3.樓層放樣要求:磚牆一併放樣,浴室內要有十字粉刷線,每戶有貫穿縱線(樓梯及立門框施工依據線)。

3.

模板製作:木模板之材料需使用六成新模且需平直無結疤裂縫或其他缺點,厚度不可小於15公厘,並結構體尺寸型式準確製作。樓板防水夾板第一次整片未裁切,必須使用全新材料。周圍裁切夾板同意使用舊料。表面應接合緊密,不使漏漿,牆柱等較深部位應留設清潔口,以便於灌漿前清除雜物。

模板支撐:模板製作前應先由營造廠繪就模板支撐結構及大樣圖,經主任技師核算無誤後方得施工,木支柱底部應墊以兩個楔木並加釘橫繁木,重要部位應加設斜撐以防挫曲,支柱間隔不得大於1公尺。

模板組立:牆、主內外模組立時,垂直精度需控制於2公分以內。樑、版組立時,所有樑、版之底撐,應在中央隆起1/300之坡度,以防止折模後產生沉陷。內外模封模前需注意事項:

  1. 檢查各項設備管線工程之預埋物是否配置完成。
  2. 各項門窗尺寸、數量是否正確。
  3. 吊運料孔及垃圾清運口是否恰當。要求契口接合面。
  4. 牆、柱底需使用吸塵器清除污士及垃報,範圍在60公分以上寬度並以水刀清洗後才能封模。

     模板拆除:

  1. 拆除模板除結構特殊或跨距較大(超過6M)外,一般地樑基礎側板須於混凝士澆置後3天以上,樑側板7天以上,柱模、牆板10天以上,版、樑底模及小樑14天以上,大樑底及挑樑板等應為21天以上為之。
  2. 拆模時需留有數支主要支撐或回撐,待達到應有之應力時方能除去。
  • 鋼筋混凝士工程

鋼筋材料:

    1. 材料須經國家實驗室(CNLA)作抗拉強度及彎曲試驗合格(需符合CNS-479規定)。並出具無輻射污染證明及材料出廠證明。不能使用水焠鋼筋。高拉使用SD420W鋼筋。
    2. 鋼筋料之堆置方式需分層使用角材墊高,並用帆布覆蓋,以防材料變形及生銹。
    3. 鋼筋吊放於樓版時,不可集中於一處,避免模板支撐力不足或變形。
    4. 二樓以上須得混凝士養護4日後才能吊運柱、牆筋於樓版上。
    5. 鋼筋料單,需事先提出:柱搭接位置,搭接長度,樑搭接常度,上層筋彎鉤,角禹補強,窗框補強等送審。以配筋標準圖為依據。
    6. 實際鋼筋料單需有2天送審審查時間。

鋼筋組立:

      1.  
      2. 牆筋間距15公分隔點綁紮,牆筋間距>15公分則逐點綁紮,但牆面四周邊緣需全數綁紮。
      3. 樑之穿孔位置之四角隅應各施作二支比箍筋直徑號數大一之鋼筋補強。但主筋號數為#5以上時,則以同號數施作。
      4. 1F 柱主筋要求1/2 跳樓層搭接。1/4柱淨高不能有續接器。
      5. 保護層不足,為重大缺失,無改善,不同意灌漿。多根水電管路要分散固定,一樣有鋼筋最小間距之要求。
      6. 空心油桶,不能滴油,放置空間不能影響鋼筋原有保護層空間。(工地時常犯的毛病)
      7. 門窗補強大一號鋼筋或#5,雙層筋四層施作,不可以增加層數,影響水泥流動性。請注意兩端最少握裹長度,不可少。
      8. 樓梯一體灌漿,不可分次灌漿。
      9. 柱內不能有>=2”排水管,以擴柱施作,必須繪平面圖送審位置圖。後才能施作。

     混凝士配比:

混凝士強度(kg/cm2)

水灰比(%)

175

65

210

58

245

51

280

44

拌合水:以工廠有冰水設備為優先考量。須潔淨,洗滌水不可當拌合水使用,不得含有酸、鹼、油、鹽類及有機物或其他有害物質。

輸送:混凝士輸送時應盡量避開上下班塞車時間。輸送時間以拌合廠至澆置現場不超過60分鐘為限。如有超過上述時間則需停止澆置作業。

     坍度:

構造物種類

坍度(cm)

最高

最低

鋼筋混凝士基腳

15

15

房屋柱、牆

20 細料

18

房屋樑、版

17

15

     澆置:

  1. 混凝士澆置前應查驗模板、鋼筋、水電管路及預埋物等是否正確。
  2. 樓版是否已清潔乾淨。及模板澆水濕潤。
  3. 查驗混凝士出貨單之強度及時間是否正確。出場超過1小時未用完,無條件退料。
  4. 混凝士若發現含有黃士或其他雜質時,需馬上放棄該車料,不得強得灌注。
  5. 樓板灌漿,原則早上開始灌注。下午不同意灌漿。

     養護:

  1. 灌漿當天下午,整體粉光後1小時,馬上需澆水養護。
  2. 灌漿後隔天,不能有模板工人,第二天可以拆螺絲,但不能拆惻模,第3天才能拆側模。
  3.  
    搗築:
  1. 垂直高度>1.5m,需將混凝士澆至於版、樑上,使其自然落下,避免料粒分溝與嚴重蜂巢現象。
  2. 柱、牆振動以混凝士確實填滿,勿使水泥漿流失。
  3. 搗築時應認真,兩台吃油引擎在樓板上,1台吃電外模震動器再版下。人數要充足。確實不得任意加水。坍度太小無法施工,退料不留情面。或由預伴混凝土廠品管添加流動劑。

     修補:

  1. 局部之蜂巢修補時需先敲開水泥並深入鋼筋2公分處,再以模板封密後以(6000PSI)埴縫修補。
  2. 大面積之蜂巢修補時需先敲開水泥並深入鋼筋2公分處,洗淨後,再以模板封密後以(6000PSI)無收縮水泥澆灌修補。
  3. 不同意以水泥砂漿填補抓貓。尤其是外牆,會漏水的地方。

  • 泥作粉別工程:

一般規定:本工程於粉刷前應將粉刷面用水刷淨,結構體上之模板、木、鐵片、鐵絲、鐵釘等雜物清除乾淨,且鐵絲、鐵釘須與牆面緊貼切除,防止銹斑產生。表面遺留沙粒剷除,並按建物基準十字限於粉面作水平與垂直準線及基準及基準灰誌,粉刷完成面應面平角直。

貼纖維網:門窗框45角隅即打石處或新舊混凝士交接處,應貼作維網坐止裂縫產生。若打底度超過3cm時,應分兩次打底,並於第二次施作前加貼纖維網。且確認水電各項試驗無誤後作。

水泥粉刷:

  1. 水泥粉刷,使用#10000海菜粉,不需使用益膠泥。
  2. 粉刷底,打底前應將牆面清洗乾淨,並使其達到濕潤狀態
  3. 禁止使用噴泥漿方式施作底層。保濕控制不易,易膨管。
  4. 吊料孔未封孔前不能做第二道細砂粉光,需整道牆於補洞後先一道打底後再一次全面做第二道細砂粉光。(減少冷縫發生)
  5. 要求

高壓沖洗:粉光前一日,應將牆面清洗乾淨,並使其達到外乾內飽和狀態。
配比:將水泥崇川京依1:4支配比拌合均勻且水分適宜,防止龜裂。
施作:水泥砂漿粉刷至少應做二度,底度厚約9公厘,表面刮糙,乾燥後再粉第二度厚約6公厘,完成表面需平直光滑總厚度不得少於15公厘。
養護:. A.整體粉光後應早晚澆水養護三天,且應使用蓮篷頭霧狀噴灑,不可以強力水柱直接噴射,以防止水泥砂在未達其強度時被水柱沖落。
檢驗:施工後,粉光表面如有脫層超砂,空心或膨脹龜裂現象,應使用切割刀切割後打除修補,避免擾動未受損部份。

護角線:於隅角處應以1:2水泥砂漿作成v型護角線。

滴水線:外牆粉刷凡遇有挑出如雨篷窗盤下端均應粉作滴水線,必要時應將滴水處用小木條預釘於模板內,或於粉刷時預為嵌牢,待粉刷稍乾時取出木條,線條寬度必須大小統一1.5~2CM。

  砌磚: 1. 材料要購買一級紅磚,燒透心,吸水率低,無白華現象。45天前先行試做,測試是否有白滑現象。合格後才能大批進料。

         2. 施工前一天,須徹底澆濕,達外乾內飽現象。無前一天澆濕,當天不能施工。

         3. 水平縫>=0.8mm,垂直縫=1cm,漿體飽滿不能透光。

         4. 與RC牆交接處5層一處剪力鐵片,或植3分鋼筋。防止交接裂縫。

   磁磚計劃:承包商應事先繪製內外部磁磚計劃,以便作為放樣之基準點。

 

   油漆粉刷:

1.需油漆之表面於塗刷油漆前應予清掃,所有油魯、污物、鏽、鬆脫及其他雜物均須除去。

2.在油漆之前已完成之五金、電器裝備及類似之附屬物等,應妥加保護以免油漆時污染,必要時應予拆除,俟油漆工作完畢後再予重裝。

3.雨天、潮濕天氣或水氣凝結之表面於未經建商認之適當保護前不得油漆。

除圖上另有規定外應將牆面批平,用砂皮磨光,然後刷一底二度油漆,每4.油一次均應用砂皮磨打一次,刷面必須表面光滑,不露筆鋒,各種材質之油漆,請施工前提送樣板,顏色由業主選定之。

5.所有新完成之油漆面應作適當之保護至油漆層已適當乾燥為止。經油漆之物件於油漆層未完全乾硬前不得於物件上工作。

  • 裝修工程

高壓沖洗:本工程施工應先施工面之餘砂刮除,用水洗淨,並於其上打水平與垂直準線,以為黏貼之基準。

貼磁磚:

  1. 磁磚顏色務須均勻,施工前應先送請業主核定,
  2. 浴室陽角需45度背切。不可以用塑膠條施作
  3. 地坪磁磚:以硬底施作。包含80*80,60*60,30*30 室內,浴室,陽台,露臺,屋頂。全部包含。防止空心膨管發生。
  4. 磁磚黏著泥,選用南星,藍色包裝等級。不能隨意更換。

抹縫清潔:抹施作同時,應使用吸水海綿將表面多餘之填縫劑擦拭乾淨,並常更換清水洗滌,以保面磚之潔淨。若面磚為粗糙凹凸面者,則需另於抹縫隔日以清水配合硬毛刷沖洗磚面。切勿用鹽酸擦拭清理。

抿石子:

  1. 施作前應先將施工面之餘砂刮除,用水洗淨。壓條應使用木製,禁用塑膠製作單元區隔,並使用易於鬆脫之材料塗抹。
  2. 將水泥與石子混合之砂漿均勻塗抹於打底表面上,使用鐵鏝力拍打並將表面修飾平整,尤以陰、陽角與壓條處更應確實。不可有波浪或沁水之現象產生,亦可避免日後龜裂。
  3. 應使用吸水海綿將表面多餘之砂漿擦拭乾淨,並常更清水洗滌,以保石子之潔淨。擦拭時如有石子脫落或砂漿不密實者,應立即修補。壓修拆卸時,應注意周圍不可過度擾動使石子脫落。
  4. 若業主另有要求(追加部份)施作防護時,保護漆材料應使用進口化,以免日後變黃。

大理石貼面:大理石材應表面平整色澤一致無裂痕,厚度在1.5公分以上,施工前應先繪至大樣圖送請業主及監工人員核定始可施工。各接點處之緣角、轉角、邊緣均須裝砌直準確,各面平整,裝砌前並應將底面噴濕,尺寸較大或懸吊貼面時,並應以銅製固栓牢固之。